【经管大课堂·管理学原理】三个人的股权激励:精准滴灌还是激励失效

案例背景

富特科技成立于2011年,总部位于杭州,生产基地在浙江湖州安吉,是一家专注新能源汽车高压电源系统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主营车载充电机、车载DC/DC变换器及集成电源产品,客户覆盖蔚来、小米、零跑、广汽、长安、雷诺、Stellantis等国内外车企,研发人员超过800人。2024年9月公司在创业板上市后进入高速成长期:2025年营业收入40.92亿元,2026年上半年营收24.45亿元、同比增长65.81%,归母净利润1.58亿元、同比增长135.76%,并已启动赴港上市计划。

2026年9月10日,富特科技披露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其中三个设计引发市场热议:其一,激励对象仅3人——新业务海外销售部负责人Jing JIN(外籍)与两位中层管理人员,占公司3014名员工总数的0.10%;其二,授予价格「双轨制」——外籍核心人员授予价20.80元/股,约为当时市价的一半,而两位中层管理人员的授予价41.59元/股,甚至高于当时41.53元的收盘价;其三,业绩考核目标为2026年营业收入不低于41亿元——而公司2025年已经实现40.92亿元,目标隐含的增速不足一个百分点。面对「覆盖面过窄」「定价不公」「目标过低」的质疑,公司回应称:这是面向核心关键岗位的专项激励,差异化定价系结合岗位实际的市场化安排,遵循激励与约束对等原则。

一份数十页的激励草案,把激励设计的三个核心变量——激励谁、以什么对价、达到什么目标——变成了可以公开讨论的管理学试题。

核心分析

一、期望理论:激励力度取决于「期望值×效价」

弗鲁姆的期望理论(1964)用「激励力=期望值×效价」的乘法结构揭示了激励生效的苛刻条件:不仅奖酬本身要有吸引力(效价),获得奖酬的概率(期望值)同样必须足够高,任何一项趋近于零,乘积就趋近于零。以此审视本案的定价设计:两位中层人员的授予价41.59元高于市价41.53元,意味着激励对象在授予时账面浮盈为零甚至为负——限制性股票的最终收益完全取决于归属期内股价能否上涨,激励的性质由「即期的确定性奖励」转变为「远期的看涨期权」:若股价上行,激励如常生效;若股价横盘或下跌,激励的期望值将大打折扣。期望理论提醒管理者:股权激励不是宣布了就有效,激励的真实力度必须站在激励对象的风险感知与时间贴现视角测算,而非公告文本的名义授予。

二、公平理论:覆盖面与定价的公平感冲击

亚当斯的公平理论(1965)指出,员工的激励水平不只取决于自己得到什么,更取决于与参照对象的横向比较——人们比较的是「投入/所得」比率,一旦感到比率失衡,便会通过降低投入、要求改变分配甚至离职来恢复平衡。本案0.10%的覆盖面意味着,对绝大多数员工而言,这是一场「别人家的激励」:同样承担研发、生产与管理职责的3000余名员工被排除在外,相对剥夺感可能侵蚀整体组织承诺;双轨定价则制造了第二个比较维度——同为激励对象,外籍人员半价授予、中层管理人员溢价授予,若无透明的定价逻辑说明,被激励者之间以及旁观者之间的公平感都会受损。公司「市场化安排」的解释揭示了公平的另一面:对外籍稀缺人才,低于市价的授予价是对跨域流动成本的补偿。管理学的答案不是取消差异,而是让差异化建立在可解释、可沟通的程序公平之上。

三、目标设定理论:考核指标是激励的「指挥棒」

洛克与莱瑟姆的目标设定理论(1990)建立了一个稳健的实证结论:明确而有挑战性的目标比模糊的「尽力而为」带来更高绩效,且难度适中的目标激励效应最强——目标过高导致放弃,目标过低则形同虚设。本案41亿元的营收考核线与2025年实际完成的40.92亿元几乎持平,而公司上半年营收同比增速高达65.81%——按此节奏,考核目标几乎没有失败的可能。这带来两种解读:积极解读认为该计划的定位本就不是「业绩驱动」而是「关键人才保留」——用温和的达成条件绑定核心人员,配合分三期归属的锁定期实现留人;消极解读则认为,触手可及的目标让「激励」退化为变相福利,丧失了目标设定理论强调的「指挥棒」功能。哪种解读成立,取决于公司未来的解释与执行,但它提示了一个普遍原则:考核目标的高低,实际上向组织宣告了管理层真实的野心底线。

管理启示

其一,激励工具设计必须先回答三个问题——激励谁(覆盖面与公平感)、以什么对价(期望值与吸引力)、达成什么目标(挑战性与导向性),任何一项失衡都会让激励在另一端产生反作用。其二,差异化本身不是原罪,没有透明逻辑的差异化才是——面向稀缺人才的特殊定价要有可公开辩护的理由,并配套充分的沟通机制,把不公平感消解在程序之中。其三,股权激励的定位要诚实:是留人工具就设计好锁定期与温和条件,是业绩引擎就设定有挑战的目标,最忌讳的是名义为激励、实质为福利的模糊设计。

其他思考

  1. 仅覆盖0.10%员工的专项激励,对广大未被覆盖员工的组织公平感与工作投入会产生什么影响?这类隐性成本应如何纳入激励方案的评估?
  2. 外籍人才半价授予与本国中层平价乃至溢价授予并存,在「人才市场化定价」与「内部规则统一」之间,企业应如何划定边界?
  3. 当考核目标贴近已实现的业绩水平时,股权激励更接近「金手铐」还是「福利发放」?监管与股东应如何看待这类低挑战性考核设计?

关键词:股权激励、期望理论、公平理论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 整理:经管大课堂

锐思,察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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