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与实践
2026年7月31日,被称为”保健食品第一股”的交大昂立因涉及财务虚假记载即将被实施ST处理(”戴帽”)。这家有着上海交通大学背景的上市公司,曾是中国保健食品行业的标杆企业,旗下”昂立一号”口服液一度家喻户晓。然而,监管调查发现,公司在财务报告中存在虚假记载,严重违反了信息披露规定。从行业龙头到面临ST,交大昂立的坠落轨迹反映了中国上市公司治理中的深层次问题:控股股东行为失范、独立董事”不独立”、内部审计形同虚设、信息披露缺乏有效监督。这一事件也发生在监管层持续加强对上市公司财务造假打击力度的背景下。
分析
一、公司治理结构的系统性失效
交大昂立的财务造假并非个案,而是公司治理结构系统性失效的结果。根据委托代理理论,上市公司治理的核心是解决所有者(股东)与经营者(管理层)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和利益冲突。交大昂立的案例中,多个治理机制同时失灵:董事会未能有效监督管理层,独立董事缺乏实质独立性,审计委员会未能识别财务异常,外部审计师未能发挥”看门人”作用。这种”全面失灵”状态说明,公司治理不是单一制度的设计问题,而是制度之间的协同问题。任何一个环节的失效都可能被其他环节弥补,但当所有环节同时失效时,造假就变得”畅通无阻”。有效的公司治理需要”多重防线”——不仅要有制度,更要确保制度之间相互制衡、互为补充。
二、”光环效应”与监督盲区
交大昂立拥有上海交通大学的学术背景和”保健食品第一股”的市场地位,这种”光环”实际上削弱了外部监督的有效性。行为金融学中的”光环效应”表明,市场参与者倾向于对有声望的企业给予更多信任,从而降低审查强度。投资者、分析师、媒体和监管机构都可能因为企业的”名校背景”和”行业龙头”标签而放松警惕。交大昂立的案例提醒我们,公司治理中的最大风险往往不在”问题企业”,而在”模范企业”——因为后者的光环会让监管者和投资者产生虚假的安全感。有效的治理监督应该对所有企业一视同仁,甚至对”模范企业”保持更高的审查标准。
三、造假成本与治理激励的不对称
财务造假屡禁不止的根本原因在于造假收益与成本之间的不对称。管理层通过造假获得的短期利益(维持股价、保住职位、获取奖金)是确定和即时的,而造假被发现的概率和处罚力度相对较低。根据”理性犯罪”理论,当预期收益大于预期成本时,理性的管理者就会选择造假。交大昂立的ST处理虽然是一个惩罚信号,但相对于造假行为持续的时间和获取的利益,处罚力度是否足够产生威慑效应仍存疑问。有效的公司治理需要从激励机制入手:提高造假被发现的概率(强化内部审计和外部监督)、加大处罚力度(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降低造假的预期收益(改革高管薪酬结构)。
启示
交大昂立的案例为公司治理实践提供了深刻警示:第一,公司治理的有效性不取决于制度是否”有”,而取决于制度是否”有用”——形式上的合规不等于实质上的有效;第二,企业声望和背景光环不应成为监管的”免检牌”,反而应成为更严格审查的理由;第三,治理改革需要从激励机制入手,只有当造假的预期成本远大于预期收益时,财务造假才能被有效遏制。对于投资者而言,这一案例也提醒我们:在投资决策中,不应过度依赖企业的”品牌光环”和”学术背景”,而应深入分析其治理结构的实质有效性。
其他思考
- 独立董事制度在中国上市公司治理中的实际效果如何?应如何改革才能使其真正发挥”独立监督”作用?
- 高校背景企业在市场化经营中如何平衡学术声誉与商业利益?高校作为控股股东应承担何种治理责任?
- 在注册制改革背景下,如何构建更有效的财务造假预防与惩处机制?惩罚力度应如何设定才能产生有效威慑?
关键词:公司治理、财务造假、信息披露、交大昂立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 整理:经管讲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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