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管大课堂·管理学原理】超6600家企业被取消高新资格——公司治理与合规管理的系统性反思

案例背景

2026年7月,第一财经记者梳理部分省份官方披露的取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公告发现,2025年以来至少有6649家企业被取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这一数字较2022年的706家增长了近7倍,且趋势仍在加速——2026年仅第一季度,全国累计撤销约3206家高企资格,其中河南省一次性撤销了1000多家。被取消资格的企业中不乏上市公司,如朗姿股份被取消2023至2025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足额补缴企业所得税及滞纳金合计约5256万元;云南铜业子公司赤峰云铜补缴税费及滞纳金合计5.12亿元;快意电梯补缴2870万元,相当于其前三季度归母净利润的53%。

高新技术企业可享受企业所得税15%优惠税率(法定税率为25%),各地还有财政奖励资金。被取消资格后,企业需按25%法定税率补缴此前享受的税收优惠差额,并按日万分之五(年化18.25%)缴纳滞纳金。监管趋严的背景是金税四期系统的全面上线,实现了税务、工商、银行、海关、社保等多部门数据贯通,审查逻辑从「形式审查」转向「实质认定」。被取消资格的主要原因集中在四类:研发投入不达标、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比不达标、科技人员占比不达标、环保等处罚一票否决。

核心分析

一、委托代理问题与「伪高新」的制度根源

从公司治理的视角看,「伪高新」问题的本质是委托代理关系中的信息不对称与激励扭曲。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制度的设计初衷,是政府以税收让渡为代价激励企业真创新。但在实际执行中,地方政府曾一度看重高新技术企业数量的增长——2024年中国高新技术企业数量超过50万家,较2020年增加83%。这种数量导向的考核机制产生了扭曲的激励:部分地方政府通过奖补资金鼓励企业申报,市场上涌现大量中介机构帮助企业「包装」资质。

在委托代理框架下,政府(委托人)与企业(代理人)之间存在严重的信息不对称。企业比政府更清楚自身的研发实力和创新成色,而中介机构的介入进一步加剧了信息扭曲。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税收治理研究中心主任田彬彬指出,部分企业在中介机构引导下,通过「拼凑专利」「财务造假、发票包装研发费」「虚增高新产品收入」等手段组装申报。这种行为本质上是代理人利用信息优势获取本不应得的委托人让利,属于典型的道德风险。多位地方税务人士证实,「以前地方更加看重的是高新技术企业数量,近年来相关部门越来越看重质量,严格把关」,这一转向标志着委托人对代理人监督机制的实质性升级。

二、合规管理与内部控制体系的系统性缺失

从被取消资格的原因来看,多数企业的问题并非偶然失误,而是合规管理与内部控制体系的系统性缺失。研发费用归集不实是最常见的问题——企业将生产成本、行政开支混入研发费,普通行政人员工资、生产车间原材料采购、日常生产设备折旧都被「包装」成研发支出。此外,知识产权数量凑数但与企业核心产品「两张皮」,外包人员、兼职人员混入研发团队以凑足科技人员比例,这些操作反映出企业在研发管理体系上的根本缺陷。

按照COSO内部控制框架的要求,有效的内部控制应当包含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监控五个要素。被取消资格的企业普遍在这五个维度存在短板:控制环境方面,管理层对研发合规的重视不足,将资质申报视为纯粹的「税务筹划」而非创新管理;风险评估方面,未能识别资质维持过程中的合规风险点;控制活动方面,研发费用归集、科技人员认定等关键环节缺乏有效的审核机制;信息与沟通方面,研发部门与财务部门之间存在信息壁垒;监控方面,缺乏对资质维持指标的动态监测和预警。朗姿股份旗下医疗机构频繁出现税务违规——南京米兰柏羽华美通过个人账户收款隐匿营业收入2.19亿元,被罚840万元——更暴露出合规文化的深层缺陷。

三、以数治税与监管技术升级的治理效应

金税四期系统的全面上线,标志着税收征管正式进入「以数治税」的新时代。这一技术升级对公司治理产生了深远影响。系统整合企业所得税申报表、财务报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表等多元数据,设置「研发费用总额与研究费用异常、研发活动折旧费比例偏高、研发人员薪酬占比过大」等同行业关键风险指标,自动识别异常企业。2025年全国高企认定平均抽查率从往年的5%至15%升至29.96%,安徽、广西等9个省份抽查率超过50%,个别地区高达71.39%。

这种监管技术升级实质上改变了委托代理关系中的信息结构。过去,政府对企业研发活动的信息获取高度依赖企业自主申报和定期检查,信息滞后且覆盖面有限。金税四期通过多部门数据贯通和算法模型,实现了对企业经营行为的实时、全景式监测。这大大压缩了代理人进行信息操纵的空间,使得「形式审查」向「实质认定」的转变成为可能。从治理效应看,监管技术升级不仅提高了「伪高新」被发现的概率,更重要的是改变了企业的预期——当违规被发现的概率显著上升时,理性企业将重新评估合规与违规的成本收益,从而在源头上抑制道德风险行为。

管理启示

本案例对公司治理与合规管理有三重启示:第一,企业必须将高新技术企业资质管理纳入公司治理的顶层设计,而非视为财务部门的「技术性工作」。研发费用的归集、科技人员的认定、高新收入的核算,应当有研发、财务、人力多部门协同的制度和流程保障,并接受内部审计的定期审查。第二,合规管理应从「应对检查」转向「实质达标」。在以数治税的新监管环境下,形式合规已无法蒙混过关,企业必须确保研发活动的真实性——研发是否真正具有创新性、研发人员是否真正从事研发工作、研发费用是否真实发生且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第三,企业应建立资质维持的动态监测和预警机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并非「一劳永逸」,需三年复审一次,企业应当对研发费用占比、高新收入占比、科技人员占比等核心指标进行月度或季度跟踪,一旦发现偏离趋势立即采取纠偏措施。

其他思考

  1. 有专家建议设立「容错机制」,对无主观故意、因收入增长过快而使研发占比难以达标的企业不搞「一刀切」取消资格。这一建议在制度设计中应如何平衡公平与效率?
  2. 中介机构在高企认定中扮演了重要角色,部分税务师事务所因「不能据实出具专项审计报告」被取消参与资格。应如何构建中介机构的信用评价和追责机制,以规范其执业行为?
  3. 2025年修订草案拟将中小企业研发费占比要求从5%提升至7%,并明确禁止将生产车间水电费、普通设备折旧等计入研发支出。这一调整将对中小企业的创新投入和资质维持产生怎样的影响?

关键词:公司治理、合规管理、委托代理、以数治税
来源:第一财经、经济观察报、新华社经济参考报 | 整理:经管大课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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